期货投资处理(期货交易 )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套期保值者在期货交易中买入或卖出某种期货合约,就能够对冲或卖出这种期货合约。
(二)套利者在期货交易中卖出或买入某一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就称空头套期保值者。空头套期保值者可在期货交易中卖出或买入某期货合约,就称作套利。
(三)套利者利用期货合约的某一时刻或某一方向的市场价格对冲或平仓,就称之为套利。
(四)套利者根据以下方法设计交易指令,设计出合约后,卖出或买入两种期货合约的交易指令,同时在价格发生变化时再行买入相同或相反的期货合约,即卖出建仓交易,同时买入相反的期货合约。
(五)套利者在从事期货交易时,就应注意这两个问题:
1.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是某种商品的质量或数量,不是某一特定的商品;
2.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是某种商品的现货价格或数量,不是某特定的期货合约所代表的现货价格或数量,不是某一特定的期货合约所代表的现货价格或数量。
(六)套利交易者在从事期货交易时,应注意这两个问题:
1.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是某种商品的质量或数量,不是某特定的期货合约所代表的现货价格或数量。
2.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是某种商品的数量,不是某特定的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数量。
(七)套利交易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应注意这两个问题:
1.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是某种商品的质量或数量,不是某特定的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数量。
2.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是某种商品的数量,不是某特定的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数量。
3.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是某种特定商品的数量,不是某特定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数量。
(八)套利交易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应注意这两个问题:
1.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是某种商品的质量或数量,不是某特定的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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