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逻辑(期货合约解读)
1.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资产是一定数量的标准化商品。这其中的现货资产是指未来某一时期能够交付给买方的存货,或者是未来某一时期能够交付给买方的存货。
2.期货合约所代表的资产,是可以交易的标准化资产。期货合约通常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规定了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3.期货合约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买方(或卖方)是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
4.交易所对投资者的期货合约规定了规定的标准,其交割商品的标准在期货合约期满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提出,即交割月前一个交易日的下一个交易日起。
5.期货合约所规定的标准和内容,可参考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6.交易所对每月的会员和客户进行交易结算,从每月的交易开始,每天都要对投资者进行结算,每月结算后,会员都会对投资者进行结算。
上文介绍的是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合约及相关的金融期货合约的区别。
例:商品期货交易标的物为国家标准的标准化合约,因此,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股票指数。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股票指数,是以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商品期货交易特点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相同。
现货的价格和国际期货的价格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在到期前有较长的期限,一般在一个月内可以完成交割。
理论上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的价格是有一定的相关性。
金融期货交易特点与我国的期货价格的相关性最高。
虽然我国的金融期货市场品种繁多,但是目前交易中比较成熟的有上证50、沪深300、中证500、中证500三个股指期货品种,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等。
商品期货交易特点与我国的期货价格的相关性最高。
现阶段我国已经上市了60多种商品期货品种,不同的商品期货品种波动幅度不一样,一般来讲,只有沪深300和上证50的价格波动幅度小于沪深300,沪深300价格波动性大于上证50和中证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