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放开条件(股指期货开通的条件)(修订版)
根据2020年2月22日发布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版,股指期货上市的条件:
(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0%;
(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8%;
(三)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通过保证金制度完成做市业务,做市商取得对其报价意愿的客户,可以参与做市交易,具有量化交易特征,引入做市商,交易范围可覆盖股指期货市场所有产品交易中的所有产品。
在交易者获得上述规则时,应当将其适当的报单或报单转让至做市商,并将其委托至做市商,做市商完成客户开户交易之后,方可进行股指期货的交易。股指期货做市商要求做市商具备做市能力并有承担相应风险的能力,并在将来达到交易所规定的要求时,应当向交易所要求其申请做市商资格。
(二)中金所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0%,其中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2%。
(三)深证1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2%,其中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2%。
在交易者取得上述规则时,应当将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与合约价值的12%相一致。
(四)中金所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3%,其中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2%。
在交易者取得上述规则时,应当将其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与合约价值的12%相一致。
(五)深证1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2%,其中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合约价值的13%。